3月17日,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人员来华提供签证便利的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对已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中国生产的灭活疫苗并按规定间隔打完两针,或者接种中国生产的其他类型单针疫苗满14天),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员提供以下便利:

一、赴华从事各领域必要复工复产活动(如工作、商贸、访问等)的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疫情前要求准备签证申请材料。

二、适度扩大因“紧急人道主义需要”赴华人员签证审发范围。

适用人群包括: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赴华事由包括:家庭团聚、赡养、探亲、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

三、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中国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申办商贸类签证。获发签证后,须持有效护照和签证入境。

符合上述三类情形的签证申请人,请务必事先与在加拿大的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联系(官方网址:www.visaforchina.org)。签证申请中心确认同意受理后,您再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中国驻加使领馆颁发签证,您可凭新签证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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