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在一个月之内从最高点64352美元跌到今天的53746美元,但很多人依然认为这远不是比特币的底部。因为2021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指出,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犯罪所得及收益转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者财产,是洗钱犯罪的新手段。
不夸张地说,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犯罪已经成为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打击的重点。区块链安全公司PeckShield 发布的“2020年年度虚拟货币反洗钱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有175亿美元经过未受监管的跨境虚拟货币交易输出到海外,2019年这一次数字为114亿加元,同比增长高达51%,PeckShield认为这一数字仍在快速增长,这种洗钱“新通道”给中国反洗钱机制带来巨大的挑战。
最高检刚刚公布的案例显示,在一起集资诈骗案中,嫌疑人出逃至澳大利亚,妻子陈丽在案件调查期间突然将几十万人民币转至陌生人名下引起了办案人员的警觉。随后陈丽供诉,钱付给了比特币矿工,然后比特币矿工将比特币密钥给了在澳大利亚的丈夫。据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陈丽选择用比特币向丈夫转移资产的主要原因是:绕过外汇管制!
事实上,陈丽丈夫出逃澳大利亚时,随身携带的银行卡上累计有300万人民币资金,但受限于每年的外汇提取额度,这些钱在境外使用有困难,所以陈丽丈夫要求陈丽兑换比特币以绕过外汇管制。最终,陈丽、丈夫、矿工组建了一个微信群,一手在国内转账人民币,一手在境外得到比特币密钥,身处澳大利亚的丈夫就这样轻松兑换到了急需的澳元。
该案审判长表示,“查洗钱案,通常要跟着资金的流向查。但该案中可查证的资金流向却是中断的。陈丽将钱从银行账户打给“矿工”,“矿工”的银行账户和陈丽丈夫并无来往,无法构成完整的洗钱链条。如果不是陈丽的口供以及微信聊天记录,公安机关并不知晓,这笔钱已经转换成了比特币,打给了丈夫。”所以虚拟货币洗钱隐蔽性极强,证据链非常难以寻找,本案中如果不是获得陈丽口供和微信聊条证据,亦难以侦办。
无独有偶,2020年11月底,总值超400亿元的“中国币圈第一大案”终审。本案被告人策划搭建PlusToken平台,对外宣称该平台拥有“智能狗搬砖”功能,即能同时在不同数字货币交易所进行套利交易,同时许诺给投资者10%到30%的月息。2019年6月,PlusToken平台被曝出提币困难。后经警方查证将该案定性为“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传销案”。截至案发,PlusToken平台的注册会员账号269.3万个,涉案的比特币等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人民币。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中国因诈骗案件造成的损失共有31.3亿美元。这类案件往往以投资名义让受害人先到正规交易平台用现金购买虚拟货币,再诱骗对方将已买的虚拟货币转移至诈骗分子指定的虚假平台或地址。一旦转移,虚拟货币会迅速通过洗钱团伙处理或者流入境外交易所,为追回资金造成极大的难度。诈骗类安全事件已经成为区块链世界最大的安全威胁。
上述两个案例分别呈现了“币圈”违法的两个主要途径:洗钱,诈骗。不夸张地说,由于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复杂性、跨国性,通过虚拟货币交易方式洗白犯罪黑钱已经成为新的犯罪潮流。
根据《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2020年前10个月,每个月从中国流到境外的比特币数量最高可达16.69万枚,最低也有8.94万枚。而2020年11月12月,这一数量爆发到23.17万枚和25.41万枚,打击利用虚拟货币洗钱已经刻不容缓。
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匿名性特征注定了虚拟货币流向追踪非常困难。时至今日,犯罪分子持有虚拟币已基本不受限制并且相对安全,他们只需在“合适”的平台上将虚拟货币提现,基本上就完成了洗钱操作。而且,虚拟货币交易通常跨越国境,犯罪分子可以轻易地选择在监管较为宽松或者不予监管的国家或地区租用服务器、搭建虚拟货币交易网站,或提供虚拟货币存储服务。再利用互联网实施虚拟货币犯罪活动,使单一国家的反洗钱和金融监管失效。
2017年,中国监管部门责令所有境内数字货币交易所限期关闭,并停止新用户注册。但此后一批服务器设在境外、但能够在境内登录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出现,仅凭境内禁止平台交易已无法阻止虚拟货币的跨境交易。
如果大家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大温从来不缺少提供中文服务的比特币交易机构,其中既有线上平台也有线下平台。对那些想利用比特币向加拿大转移资金的人来说,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国法律,请三思而行。
文/郭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