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总谈论温哥华、西温哥华高昂的房价时,可能没有意识到华人比例最高的列治文市,房价也在大温、包括在整个加拿大名列前茅。地大较新的独立屋动辄在250万以上、全新两卧室公寓也是接近百万。自NDP政府上台以来,每时每刻都在强调可负担房屋建设。不仅要建设多套纯粹用来出租的公寓,还要对自住房“开刀”。

近期,列治文正式起草了一个法案:未来所有新开工的公寓,都需要有至少25%的纯出租房屋!这个比例听起来有些惊人,意味着如果是1000套房屋的大型公寓社区,要有250套是只租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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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的市议会讨论中,暂定的细节是:如果公寓楼超过60套房屋,那么就要满足25%的出租条件。以大温新公寓普遍一层楼7~9户的话,只要是8层以上的公寓就会超过60套。即便列治文有限高,但绝大多数公寓楼的户数还是会在60套以上。更加严格的要求是:出租的公寓里只有40%可以以市场价出租,60%的公寓必须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低价出租屋。

这一举措显然会影响开发商的收入,但在BC省改善房屋可负担性的大趋势下,这个决定很难被收回。

受影响最大的,会是全新Lansdowne项目

普通的公寓楼项目,比如一套150户的话,30~40套的出租单位看来也不夸张,但列治文即将开建的超大型项目 —— 全新Lansdowne社区,就是另外一个概念了。总面积450万尺的全新Lansdowne项目,总计会有4500套住宅、能容纳1万位居民。如果新规通过的话,那么全新Lansdowne必须提供多达1125套出租单位、超过650套廉租房。

如果每套出租单位“损失”50万元的话,那么整个项目的卖房“损失”会达到5.625亿元,这可不是小数字。但换个角度思考,低收入人士能有如此多的机会住到崭新的城市中心公寓,嘴角想必止不住地上扬。

非市中心的公寓,要求会有所降低

上文所说的要求,是对列治文市中心区域的公寓制定的,比如3号路天车沿线。如果不是市中心的公寓,要求会略有降低:超过60户的公寓,需要保证有20%的房屋出租,在出租的房屋里有50%可以按照市场价出租、50%是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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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公寓外,列治文市议会还指出:城市屋也需要有一定比例的纯出租单位,目前暂定的是10%,比如有20套城市屋的小区,需要有至少2套是用来出租的。用列治文市议会的话来说,这不是“劫富济贫”,因为有很多中等收入的人也受困于高昂的房价,比如他们买得起公寓,但作为大家庭却难以负担城市屋,这类市中心地段的纯出租城市屋能解决这一难题。

列治文市议会:25%的比例恰到好处

有民众质疑:为什么要让每个新公寓有25%的出租屋比例,而不是让3套新公寓可以完全用来自住,1套新公寓完全用来出租,这样感觉更加便捷好操作。

列治文市议会对此的解答是“原因很简单,因为100%的出租屋一定会要求土地拥有者给很大的折扣,作为人口密度较大、市中心土地很珍贵的列治文,没有人愿意这么做。”哪怕是50%,都不可行,25%的比例是恰好到处的,能用正常价格收土地、保障开发商利益、同时也保障居民的居住体验。只是,其中一大半需要是廉租房,这注定会引起争议,尤其是住高价大户型的住户。

除了列治文外,大温多个城市都考虑立法通过全新公寓的出租单位比例,比如本拿比、新西敏,温哥华也有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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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治文有超过2万套出租单位

根据列治文市政府统计,目前的列治文拥有总计21500套出租单位,能容纳4万人左右。列治文总人口是22万人左右,如果要达到25%的总比例,还需要解决1万多套出租单位问题。目前的2万多套出租单位不光包括公寓,还包括城市屋、包括独立屋的合法出租单位。其中,有7700套是只用来出租的单位,13800套是自住型房屋,但房主选择出租。

有很多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会强调“我们的房子在政策通过前开建,确保没有纯出租房、没有廉租房”,以此来吸引对出租屋、廉租房很有意见的华人买家。究竟该如何看待25%的强制出租单位规定?这肯定是仁者见仁了,支持也好反对也好,就像前文所说,这个大趋势在未来是不会更改的,说不定比例还会更高。

文/杰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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