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开始,加拿大公共卫生部(PHAC)正式启动新冠疫苗伤害支援计划(VISP),接种新冠疫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人,可申请索赔。

昨天,首席卫生官谭咏诗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在2020年12月8日之后接种加拿大卫生部授权新冠疫苗的加拿大人,如果发生了严重不良反应,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但是,并非所有的不良反应都可申请赔偿,申请人必须因为接种疫苗后生命受到威胁,或导致严重残疾,或丧失工作能力,甚至出现死亡等严重后果,才会得到赔偿。

在申请索赔时,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 你是在加拿大接种的疫苗吗?

● 你在哪个省或地区接种了疫苗?

● 接种日期是在2020年12月8日之后吗?

● 接种疫苗造成的伤害是严重的、永久性的,还是致死的?

如果有人因为接种新冠疫苗的副作用而去世,死者家属可以获得疫苗伤害支援计划的经济赔偿,赔偿金额将包含收入补贴、伤害赔偿、死亡抚恤金、丧葬费用、医保未覆盖的医疗开销等。每个案例得到的赔偿金额都不一样。

联邦政府在2020年12月就宣布了新冠疫苗伤害支援计划,但一直没有落实细节,直到昨天才公布具体细则。工作效率的低下引起了许多接种后出现副作用的患者的不满。虽然对新冠疫苗有严重不良反应的案例并不多,但的确有人因为接种疫苗出现了严重后果。

截至5月21日,加拿大一共收到了5,989份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报告,占到了接种人口总数的0.029%。其中,有1,126份报告属于严重不良反应,占总数的0.006%。

截至上周,加拿大有22人在接种阿斯利康疫苗后,出现血栓性血小板减少症(VITT)症状,其中5人死亡,另有14人疑似出现了VITT症状,仍在等待确诊。

加拿大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就一直有人呼吁建立疫苗伤害支援计划(VISP),而加拿大是G7国家中唯一没有该计划的国家。但魁北克省有自己的VISP,由省府负责。

世界卫生组织和COVAX计划也有自己的VISP,将为92个中低收入国家提供疫苗伤害补贴。如果接种疫苗出现了严重副作用,VISP将对此负责,患者不应向制药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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