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当地时间8月17日,代表孟晚舟的辩方律师继续法庭陈述。辩方律师阐明,美方对孟晚舟所谓的“欺诈”指控没有给汇丰银行造成任何实际的损失,甚至名誉损失也不存在。美方提交的用于要求引渡的主要法律文件——《案件记录》使得本案存在“证据真空”。

辩方律师指出,按照加拿大的反欺诈法,指控欺骗行为,必须要有具体证据可以证明相关欺骗行为引发了实际损失或具体的损失风险,这些风险不能是基于遥远未来的预设或者假设。孟晚舟的陈述没有使汇丰面临任何实际的、可量化的风险损失。

另外,美方提交的要求引渡的法律文件——《案件记录》中未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孟晚舟的陈述使汇丰面临任何切实的、附有金钱损失的名誉风险。

名誉风险不属于欺诈法保护的利益,必须有具体、现实的证据证明受害者因欺诈行为受到了附有金钱损失或者损失的风险,那才构成名誉损害。但是,美方没有提供任何相关的证据,本案存在“证据真空”。

除了实际的金钱损失或者名誉损失不存在,孟晚舟的陈述也没有使汇丰面临任何的贷款风险。美方的《案件记录》没有证据支撑汇丰因孟晚舟PPT陈述而增加了贷款方面任何实际的损失或者风险。任何贷款都存在风险,汇丰没有证据表明,孟晚舟的陈述使得其相关贷款业务发生了损失,或者增加了损失的风险。更重要的是,没有任何具体证据证明孟晚舟陈述使得汇丰的既有贷款或未来贷款处于更大的风险状态。

按照法庭的排期,预计法庭将于当地时间8月18日结束本案的全部审理,孟晚舟引渡案的审理阶段因此将于18日全部结束。法官何时宣布判决结果,目前法庭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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