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加拿大就业及社会发展部宣布,联邦政府推出的C-3法案(《对刑法和加拿大劳动法的修订法案》)获准通过并执行,该法案将为所有受联邦监管的私营行业雇员提供10天的带薪病假,并加强对医疗工作者和获得医疗服务者的保护。该立法还修改了《加拿大劳动法》第三部分规定的丧假,为失去孩子或经历死产的雇员提供最高8周的假期。
劳工部长西莫斯·奥雷根(Seamus O’Regan Jr.)和加拿大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大卫·拉梅蒂(David Lametti)表示,这是朝着继续抗击COVID-19疫情并重建得更好的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这些改革推进着一些长久性的变化,支持联邦监管行业和医疗护理行业工作的人士:”带薪病假将保护工作人士及其家庭,保护他们的就业,并保护他们的工作场所。这是抗击COVID-19疫情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对有组织劳工界一直倡导的社会安全网的必要补充。我们期待着与各省和地区合作,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获得带薪病假的机会”。
加拿大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大卫·拉梅蒂(David Lametti)表示:”加拿大各地的医护人员一直都在极其努力地工作,以保护我们度过这场疫情大流行,现在我们正在兑现我们要保护他们的承诺。这项立法提供了必要的工具,以确保卫生保健工作者和协助他们的人能够在没有恐惧或恐吓的情况下工作,并确保依赖他们的人能够安全地获得医疗服务。”
相关通告称,联邦政府将与联邦监管的雇主(包括中小型企业)接触,努力在加拿大实施带薪病假。修正案将依照总督会同行政局指令确定的日期生效。这将使雇主有时间实施薪资变化,并根据需要与工会合作,调整集体协议。
此外,加拿大联邦政府将在2022年初召集各省和地区制定一项国家行动计划,为全国所有工人立法规定带薪病假,同时尊重各省的管辖权,明确承认小企业主的独特需求。
针对《刑法典》的修正案还设立了一项新的恐吓刑罪,针对那些利用恐惧来阻止医护人员或协助他们的人员履行医护职责、或阻止他人获得医疗服务的行为。还设立了一项具体的刑罪,禁止任何阻碍他人使用卫生设施的行为。此外,新的量刑规定将要求法院酌情考虑,对针对医疗护理工作人员或阻碍他人获得卫生服务的犯案者给予更严重的处罚。这些修正案在皇家御准后的30天内生效。
文/加拿大就业及社会发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