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孩子不听话,可以打屁股吗?如果NDP国会议员朱理民(Peter Julian)的提案获得了通过,在加拿大体罚儿童的成年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日前,朱理民提出了一项私人议员提案,要求废除加拿大刑法中“在满足某些条件下,允许强制纠正儿童”的条款。朱理民在议会中发言:“众所周知,尽管全世界数十个国家已经禁止体罚儿童了,但在加拿大,对儿童的体罚仍然是合法的。我的提案旨在废除允许对儿童进行体罚的刑法第43条。”

刑法第43条的部分内容是:“每位教师、父母或代表父母的人都有理由对其照顾的学生或儿童使用武力,只要武力在当时的情况下不超过合理范围即可。”

朱理民的提案,是为了回馈一个名为Corrine’s Quest组织的努力,该组织一直致力于结束对加拿大儿童的所有体罚。Corrine’s Quest成立于2013年,名字来源于多年来一直寻求废除刑法第43条的律师Corrine Robertshaw。

朱理民在NDP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Corrine’s Quest一直在积极为孩子们辩护,我特别感谢Kathy和John Lynn,他们是我在新西敏-本拿比的选民,他们真正推动了禁止所有体罚和废除刑法第43条的行动,我希望所有议员都能支持这项重要的立法。”

这项提案在5月19日进行了一读,在成为法律之前,它还需要经过二读、委员会审议、议会审议和三读。在世界范围内,第一个禁止对儿童进行体罚的国家是瑞典。1979年,瑞典立法通过禁止体罚儿童。截至目前,全球有63个国家禁止对儿童进行体罚,其中包括哥伦比亚、塞舌尔、日本、苏格兰、南非、法国、尼泊尔、立陶宛、斯洛文尼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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