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Felicia综述】 关于电话诈骗的案件,近年来屡见不鲜。套路虽然陈旧,却任有无辜者不小心上当。最近,又有一名大温华人女子被骗走近7万刀,希望她的经历能让大家引以为戒。
2018年,家住大温的W女士(化名)向香港的一个不知名的人汇款69,000加元。起因是她接到一名自称“使馆人员”的诈骗电话,对方谎称她被指控参与了一起洗钱案件,正在被国际通缉。
骗子告诉W女士,她有两个选择:飞回国内,在调查期间她将被关在监狱里;或者把钱转到香港,调查结束后钱会还给她。
被吓坏的W女士选择了转钱。
之后,她来到列治文某银行,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汇出了69,000加元。
汇出钱款之后的W女士很快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但令她感到愤怒又不解的是:一个如此低劣的陷阱,身为专业人士且经验丰富的银行工作人员不仅没有识别出来,反而一路帮助她顺利地将钱款汇出至香港。
W女士声称,银行知道这种类似的欺诈行为盛行,却没有提醒她,导致她损失了大笔资金。于是怒而将列治文某银行告上了法庭!
针对W女士的诉讼,该银行申请即决驳回,称没有真正的问题需要审理,并获得了胜利。之后,愤愤不平的W女士决定继续将该案件上诉到BC省最高法院。
2022年10月,本案进入BC省上诉法院,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审理。
2023年1月30日,BC省最高法院裁定:如果银行确实知道普遍存在的欺诈行为而没有告诉客户,这种疏忽可以构成审判的真正依据。但省高院依旧维持了“驳回”的决定,称由于银行的免责条款,W女士的索赔注定失败。
在1月30日公布的裁决中,苏珊·格里芬法官认为,银行如果知道这种欺诈行为而没有警告客户,是一个有待审理的真正问题。法官认为该银行既没有提供证据表明他们不知道有类似的欺诈行为,也没有警告过W女士。
格里芬法官写道:“如果银行这样做了,W女士很可能已经意识到她被骗并停止交易。”
但法院面临的真正问题是银行的免责条款。由于免责条款的存在,帮助银行规避了风险,令银行免除了责任。
但W女士认为,银行没有警告她的行为,发生在她签署免责条款之前,因此,银行不应该被免责。因为格里芬法官在裁决书中写道:“如果银行履行了这一职责,就不会发生转账的其他步骤,包括填写和签署含有免责条款的汇款申请。”“从这个角度看,索赔不是基于处理转账的错误,而是基于银行在第一次得知郑女士希望进行这样的转账却没有警告她有欺诈行为。”
现在,W女士有权继续向该银行追究责任并索赔。一旦W女士在后续的诉讼中获胜,或许算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转折,那将意味着,银行将不得不承担全部或部分诈骗案件的责任,或许日后在大额转账的过程中,对汇款人和收款人的审查将更加严格。
最后,还是希望各位读者引以为戒,不要轻信任何让你汇款的电话或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