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同事们,100年前,就在这个参议院,参议员们投票通过了《1923年中国移民法案》。这项立法就是著名的“排华法案”。之后长达24年,该法案禁止中国人进入加拿大。
我正在发起一项议会质询动议,旨在呼吁人们关注我们参议院机构的这一污点,以及它对加拿大华人社区造成的深远伤害。我邀请所有参议员积极参与这个质询。质询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庆祝华裔加拿大人对这个国家做出的贡献,二是反思亚裔加拿大人面临的当代形式的偏见和排斥。
6 月 23 日,我和胡子修参议员并联合华裔加拿大共同行动基金会 (ACCT),将在加拿大参议院举办一场活动,目的是纪念“排华法案“和承诺结束对华裔和其他亚裔加拿大人的一切形式的排斥。我们已要求加拿大政府在那一天宣布启用一个百年纪念牌匾,我们希望它能在加拿大议会中找到一个永久的家。排华的耻辱始于议会,它也应该在议会这里被终结。
因为我是来自曾经最排华省份的参议员,所以我对纪念这个100周年有着特殊的责任感。当时支持该法案的可耻演讲是由我的前任——代表卑诗省的参议员发表的。作为BC省第一位华裔加拿大参议员,我有责任否定那段历史,并提醒我的卑诗省同胞借鉴这段黑暗的历史。
以下是我们在议会中听到的一个例子,这个例子代表了无知和偏见:
关于是否应该豁免已经在加拿大的华人妻子的问题上,一位卑诗省的参议员说:
“如果你要敞开大门让华人妻子进来,你还不如把卑诗省拱手交给中国人。我们省现在已经有足够多的东方人了。仅在温哥华市,东方人已经申请两千张营业执照。你会意识到华人已经涉足了你能想到的每个行业,这当中包括有一两个华人律师。”
这是另一位来自卑诗省的前任参议员所说:
“在不到50万人的人口中,我们有30,000名中国人......他们对我们毫无用处;我们永远不能同化他们,也永远不会使他们成为加拿大人。你最好接纳与我们所属的种族更接近的人。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普通白人的思维方式完全不同。你无论如何也无法弄清楚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中国人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好公民。他们是优秀的家庭佣人和忠诚的劳工,但他们永远不会帮助我们建设一个令我们自豪的加拿大。”
你们中有些人可能认为,因为2006年前总理斯蒂芬·哈珀发表了道歉声明,所以加拿大政府已经解决了“排华法案“的问题。事实上,那次道歉是针对人头税的,对”排华法案“只字未提,前总理只是简单地表达了悲伤之情。
我认为,人们较少关注“排华法案“是因为对该立法的重要性存在误解。”排华法案“通常被认为是某种“无受害者犯罪”,因为我们永远不会知道被加拿大排除在外的中国人的姓名,因为他们甚至没有机会尝试进入这个国家。这与人头税不同,人头税影响了那些持有证书证明他们支付不公正税款的真实人士,而且在2006年道歉后,极少数人获得了赔偿。
然而,将“排华法案“视为“无受害者犯罪”的想法是对历史的误读,因为实际上有很多受害者。他们是已经在加拿大的华裔加拿大人,由于这项法律基本上表示他们这类人在他们已经居住了几十年的地方不受欢迎而遭受了屈辱。该法案在加拿大国庆日生效的事实更是雪上加霜。因此,许多华裔加拿大人将7月1日称为“屈辱日”。
屈辱不仅仅在于他们的亲属不被允许进入该国。该法案还要求在法案生效的12个月内,所有已经在加拿大的华人必须登记注册。未能遵守登记规定就可能导致罚款、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即使完成了登记,华裔加拿大人也面临着执法人员的持续骚扰,这些执法人员质疑登记人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
因此,加拿大的“排华法案“的实际效果,它成为了一个“不受欢迎外国人登记处”。你是否想知道如今为什么许多华裔加拿大人对再次登记那些已经在加拿大但被认为有错误的关系或背景的人持谨慎态度?只需要看看“排华法案“这段黑暗历史就知道了。事实上,当时的华人社区给这项法案起了一个不同的名字——“残忍法案”(Cruelty Act)。
2023年7月1日,温哥华的华裔加拿大博物馆将正式开幕,展出名为“文献之路”的展览,该展览将探讨“残忍法案”对华裔加拿大人的影响。其中一个展品将是一首100年前为“残忍法案“而写的歌词。事实上,这首歌曲是社区组织的比赛中获胜的作品,目的是唤起人们的意识并动员行动。以下是这首歌曲的开头几句,从台山方言意译而来:
七一到
心闷遭
怕佢把例来加火
捉我同胞作开刀
虐受四三条苦楚
实难报
记念在胸牢
发奋为雄除白祸
伸仇雪耻望吾曹
我很想为你唱这首歌,但这首歌的曲子已经失传了。因此,我们委托一位年轻的华裔加拿大作曲家为歌词创作新的配乐,我们的目标是让这首歌曲在6月23日在这里演唱。除了这个机构使该法案成为可能的事实之外,我几乎不需要提醒尊敬的同事们,我们所在的这个建筑以前是一座火车站,也就是中国劳工来到加拿大建造铁路线的一部分,这是在最艰难的情况下完成的。在这样一个建筑物中举行一场庄严的仪式将会带来某种程度的净化。
有关“残忍法案“及其对华裔加拿大人和加拿大社会的长期影响几乎罄竹难书,但我不得不转向这个质询动议的其余部分,第二部分是要庆祝自1947年废除该法案以来华裔加拿大人所取得的成就。那一年,华裔(和南亚裔)获得了在联邦选举中投票的权利,部分原因是成百上千的华人在二战中自愿为加拿大而战,尽管他们的公民身份不被承认。
这方面的质询在某种程度上是比较容易的部分,显而易见,华裔和其他亚裔加拿大人在许多领域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为加拿大做出了丰富的贡献。
但是,这也是最困难的部分,因为我不可能一一表彰众多值得被认可的加拿大华裔。也许我可以把表彰这些人的工作留给那些将在咨询中发言并想单独表彰社区中的某些成员的人。
相反,我想指出,尽管华裔加拿大人在许多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为加拿大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但他们在加拿大主流机构的领导职位,包括联邦公务员、法院、公共和企业董事会、艺术、大学和医院管理,以及在议会和内阁部长等职位上,他们的代表性严重不足。
例如,2019年对大多伦多地区八个主要行业的组织进行的一项研究发现,在该地区占人口11.1%的华裔加拿大人仅占领导岗位的2.2%。这些职位中华裔加拿大女性的比例甚至更低,只有1%。
这有点令人困惑,就是华裔加拿大人通常不会与其他“争取公平”的群体相提并论,因为人们普遍认为该群体在大多数经济和社会指标上表现良好。我认为这个谜题的答案既在群体内部,也在群体外部。许多华人移民家庭优先考虑勤勉工作并保持低调,而不是寻求挑战权威并担任领导角色。华人家庭中常说“我们是这个国家的客人”,这是一种谦卑和尊重的情感,但也是一种被歧视和排斥的历史所被迫滋生的情感。
华裔加拿大人不再是这个国家的客人——无论他们是何时来到这里的。他们既不应认为自己是客人,也不应受到这样的对待。没有人有权利告诉我们滚回自己的国家,即使是前总理的前幕僚长也不该对我说这样的话,虽然他不喜欢我的观点。
这就引出了这个质询动议的第三部分:“排华法案“废除65年后,加拿大社会仍然存在各种形式的排华。我们知道,这对加拿大原住民和有色人种来说是真实的。在系统性歧视的问题上,即使不同社区的历史和需求并不相同,加拿大人原住民和有色少数族裔之间的联盟至关重要。
华裔加拿大人面临至少三种现代版的排斥:
第一种是老式种族主义,类似于100年前“排华法案“时的种族主义,这是近年来针对亚裔加拿大人进行无端攻击背后的动机。顽固种族主义者的数量可能很少,但他们得到了那些表面上看似体面的人的支持,这些人通过影射在加拿大的华人和指控他们带来的社会弊端——如洗钱、房价过高和阿片类药物滥用情况,借此来煽动种族仇恨。
第二种形式的排斥是长期以来对华裔加拿大人及其优点的刻板印象。是的,华人在数学和工程方面很厉害,他们是优秀的医生和律师,是了不起的音乐家,通常是好公民。但他们适合担任领导职位吗?我已经说过,这是华裔加拿大人在自我认知和个人抱负方面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我们的体制需要反思的问题。
第三种排斥是最隐晦的,因为它试图将华裔社区分为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人。一个可接受的华裔加拿大人应该是遵循某种世界观的人,否认与那些因政治原因被列为黑名单的个人和团体的关联,并公开反对被认为是无所不在的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遵循这些标准被就视为最可疑的,或更加不祥的是,以此作为对加拿大不忠诚和渎职的试金石。这是一种排斥,如果华裔加拿大人在选举中以被所谓“正确”的方式投票,他们将受到庆祝;反之,就认定他们被邪恶势力所左右。正是这种排斥质疑了中国社区团体的动机,在COVID早期购买大量个人防护装备(PPE)送往中国,然后在加拿大感染人数激增时,又质疑他们从中国购买大量PPE并分发给加拿大人的行为。这是一种排斥,将技术行业中的每一项违规行为都视为间谍活动。在本质上,它将加拿大和中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视为可疑,并呼吁华裔加拿大研究人员放弃与中国大陆的长期合作。
尽管每一种排斥都有其似乎成立的理由,但是这些态度和行动的总和就像100年前的“排华法案“一样,会导致华人污名化、沮丧和疏远。
我知道华人社区并不是一个同质的整体,华裔加拿大人在政治和地缘政治观点各不相同,这是该社区的优势,应该受到赞扬。但是,我们不能让这种多样性成为一种内部隔离的形式,尤其是对社区本身的成员。我希望100周年纪念是一个机会,让所有华裔加拿大人——包括来自大陆、香港、台湾、南亚和东南亚、南非、加勒比海、南美洲以及其他地方的华裔——反思其先辈在“排华法案“时期的集体经历,并共同努力,防止现代形式的排斥行为来分裂社区。
至于这个议会,我希望这项质询能够提醒我们,加拿大议会在100年前是多么错误,以及犯如此错误的是多么容易。当时投票反对该法案在投票纪录里无迹可寻,而所有证据表明,公众舆论极大地支持通过这项法案。民众一旦普遍认为中国人对加拿大构成威胁,通过这样的法律以及其他应对威胁的法律变得非常容易,任何反对意见都被不屑一顾。让我们确保历史不会重演。
尊敬的同事们,我希望您们考虑参与这项质询,并期待您们的发言。谢谢。
文/胡元豹(加拿大联邦参议员)
译/郑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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