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一句古老的中国诺言在加拿大很快将成为现实。
当地时间2月18日,加拿大国会上议院通过了C-7法案,也就是所谓的《辅助死亡法案》。特鲁多领导的自由党政府希望该法案可以在2月26日得到下议院通过,然后加拿大人就可以正式体验他们的“死亡自由”了。
事实上,加拿大早在2016年6月6日已经允许加拿大居民(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向有资格提供辅助死亡服务的医护人员提出安乐死请求。但彼时的安乐死权利还是受到限制的。
举例来说,某人想死但必须有死的必要性,比如晚期癌症活着长期遭受病痛折磨且无望治愈,而且安乐死必须在医护人员的监督下和家人的见证下进行,同时要保证申请安乐死的当事人意志清醒。更具体的条款授权给加拿大省级政府立法决定。
所以,2016年的加拿大版安乐死有诸多局限,很多加拿大人就算想安乐死,但往往等不到申请成功就已经自然死亡了。所以过去几年真正成功实现安乐死的加拿大人屈指可数。
所谓”生亦何欢、死亦何悲”。自由党领导下的加拿大政府认为人没有选择出生的自由已经很可怜,还不能得到死亡的自由是不人道的。
所以从2020年10月起,C-7法案的审议正式提上议会日程。简单来说,C-7法案是2016年安乐死政策的升级版,一旦该法案通过将使加拿大人更容易合法而体面的结束生命。
C-7法案将作如下重要改变:
1、取消申请者必须濒临自然死亡的要求。
2、取消10天反思期(reflection period)及病患必须提供最终同意书等规定。
这意味着C-7法案允许任何年满18周岁的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在任何时候选择安乐死,甚至可以在神志清醒的时候预订自己的死亡时间。这才是安乐死拥护者追求的真正意义上的“死亡自由”。
如果刘关张复活在2021年的加拿大,他们许下的“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诺言完全可以在家庭医生的协助下实现。
反对者表示,该法案将导致大量弱势群体被迫主动选择死亡。C-7法案变相剥夺了他们活下去的机会。
加拿大包容组织副总裁Krista Car表示,残障人士家庭成员担心,他们的残障亲人会因为心理波动选择安乐死。
举例来说,2016年法案不允许没有濒临死亡的人申请安乐死,申请安乐死获批到执行之间至少有10天的等待期,执行安乐死之前当事人还必须有行为能力签署最终同意书。2016-2020年间,加拿大总计有6700多人成功实行安乐死。
但C-7法案允许一个完全健康或者有疾病或残疾但不至于濒临死亡的人选择死亡。甚至可以在自己头脑清醒有行为能力的时候选择死亡时间。而执行死亡程序之前不再需要等待期也不再需要这个人签署最终同意书。
往好处想,C-7法案可以减少不体面的自杀行为,因为人有了决定自己死亡时间和死亡地点的权利。
往坏处想,自杀变得非常轻松和自由,必然导致一些本有机会坚持过人生最艰难时刻的人选择提前死亡。
加拿大媒体评价说,一旦C-7法案正式执行,加拿大将有成千上万的人选择立即去死。
根据加拿大政府文件,医疗辅助死亡是指在获得允许的情况下以医学手段协助某人自愿终止生命的行为,也是安乐死的主要合法形式。
该法案对有不同信仰和价值观的人来说争议巨大,对医护人员的职业伦理也是巨大挑战,反对者认为人不能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救死扶伤的医生更不能成为“杀人凶手”。
而支持者认为,人没有生而为人的自由,但有选择何时死亡的自由。
加拿大媒体预测,假设没有C-7法案,2021年加拿大选择医疗辅助死亡的案例也将达到1200个。但由此节省的医疗费用可以达到1.49亿加元。
这真是一个残酷的事实,杀死一个人比救治一个人可以节省更多的社会资源。不知道加拿大政府推动该法案实施的动机中是不是也有“省钱”这个因素。
请大家牢记2021年2月26日,这或许是加拿大居民获得“死亡自由”的起点。
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