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名老板,被人追债宣布破产前把12套房子、2艘船等几百万资产转移给已经分居的太太。结果法庭宣布转让无效。据CTV报道,BC省一名男子在法庭上面对债权人之前,将 12 处房产、两艘船和一架飞机的所有权转让给了分居的配偶,但该转让被宣布无效。

在上周晚些时候发布的一项决定中,BC最高法院法官Catherine Murray的结论是,David和Leah Podollan在交易过程中并没有进行公平交易,这也是一种“低估转让”(Transfer at undervalue),旨在回避债权人对David的索赔追债。转移12套房,2艘船等巨额资产根据裁决,此次转让是根据“分居协议”的条款进行的,该协议旨在结束双方的婚姻并解决他们之间的“所有问题”。

2019 年的协议表明,David 把 12 处房产、2艘船和1架飞机的所有权转让给Leah ,同时自己承担这对夫妇的所有债务。 协议中还承诺,David拥有的商业帝国—— Podollan 集团公司,涵盖房地产开发以及酒店、餐厅和酒吧的运营的企业,将继续向Leah支付近 $146,000 的年薪,直到 2025 年 2 月。作为对这些考虑因素(在判决中价值近 1000 万)的交换,Leah 告诉法庭,她已经放弃了所有对配偶和子女抚养费的要求。

图片

然而,根据协议文本,情况显然并非如此。法官Murray在判决书中写道:“Leah证明她打印的分居协议是为了反映她和大卫同意的条款,该协议明确规定了子女和配偶的赡养费有待确定。”双方从协议中获得的利益缺乏对等性,这是法官判定双方没有进行公平交易的关键。判决书中写道:“分居协议的条款非常极端,以至于不可能进行过任何谈判。”“在签订分居协议时,David 对这些财产/资产没有经济利益;这些财产/资产属于他的债权人。没有进行任何谈判,因为David对结论没有兴趣。他知道这一切都归他的债权人所有。”

 法官还指出,证据清楚地表明David“选择不以任何方式参与破产的后果”。他没有参加法庭诉讼程序,该判决还指出,“当事人据信已搬到葡萄牙,并且没有与负责管理他破产的受托人合作”。“低估转让”Leah 缺乏任何有价值的资产来换取资产,这也严重影响了法官关于该协议是否属于“低估转让”的决定。“低估转让”是联邦破产法中定义的法律术语:是指一种财产处理的情况,既“债务人未收到对价,或债务人收到的对价明显低于债务人所给予对价的公平市场价值。”

Leah再次辩称,她放弃了配偶和子女抚养权,以换取分居协议中向她提供的资产。她进一步表示,根据判决,法院无法确定转让是否价值过低,因为 David 所有剩余财产的总价值未知。但法官Murray也再次驳回了Leah的论点,并指出,一旦双方搬出位于BC省Coldstream的家,孩子和配偶的赡养费将“待确定”。然而,在2019年分居后,他们继续共同居住并抚养他们的儿子。法官在判决中还指出,“此外,父母不能放弃子女抚养费,虽然子女抚养费是支付给父母的,但这是孩子的合法权利。”

判决中写道:“我接受受托人的证据,即David转移给Leah的资产构成了他除注册RRSP退休储蓄之外的所有资产。”“毫无疑问,这是一次低估转让。David将几百万财产转让给Leah,自己承担了所有债务,并同意继续向她支付工资直到2025年,但不收取任何报酬。”因此,法官宣布分居协议和资产转让“无效,没有任何效力”,并下令所有已转让的资产(或任何已出售的资产的收益)由David的破产受托人持有。根据 BC省《家庭法》确定Leah在该财产中的权益之前,受托人不得将资金分配给Daivd的债权人。根据该法律,分居的配偶每人有权对所有家庭财产享有“不可分割的一半权益”,并对家庭债务承担同等责任,除非双方就资产分割达成替代协议。

(原文章来自 超级生活)

© 加拿大高度传媒集团版权所有。若无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