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之前加拿大政府的护照、毒品、疫情等政策遭到群众的指责之后,近期,一家数据统计公司Research Co发布有关MAID调查的报告,在人们关注MAID的同时,又引发了对政府相关政策的不满与争议。高度传媒对此特别报道。
为了配合响应加拿大政府将安乐死的匹配人群的范围,扩大到精神病患者群体乃至无家可归者群体,民调公司Rearch Co发起了相关民意调查。在这项范围几乎囊括全国1/3人群的调查中,27%的加拿大人认为安乐死的范围扩大应该考虑那些贫困人群,28%的加拿大人认为应该囊括无家可归的情况,51%的加拿大人认为安乐死应该包括不能够获得医治的情况,43%的加拿大人认为安乐死人群应该包括患有精神疾病的人群,50%的受访者认为安乐死筛选范围应该包括残疾人。
MAID全称“临终医疗协助”( Medical Assistance in Dying ),是一种合法的安乐死方式。医生或护理在做出诊断时,必须先审核患者是否满足要求,再决定是否注射药物。加拿大是少数几个允许安乐死的国家之一,只要加拿大人被认定患有“严重且无法补救的疾病”,就可以批准为他们注射安乐死药物。
联邦政府最初于2016年6月通过了一项编号Bill C-14的法案,内容为患有绝症的患者提供安乐死服务。在2021年3月,政府又拟草了一条关于拓宽安乐死限制条件的法案,编号为Bill C-7,该法案,允许任何患有采集或者慢性疾病的患者接受安乐死。
但是联邦政府似乎揪着安乐死这个议题不放了,就在短短的两年后,也就是今年三月份,特鲁多政府又提出要把患有精神疾病和抑郁症患者加入安乐死筛选名单。尽管后来联邦政府宣布将这条法案推迟到2024年生效,但政府这样频繁地触动安乐死这个敏感话题,连远在大西洋彼岸的英国媒体都发出了疑问:“为什么加拿大如此急于安乐死穷人们?”
如果安乐死是100%由人们自愿决定也就罢了,真相却是,不是所有人都是自愿接受安乐死协助的。一位安省妇女就是被迫接受安乐死而死亡,真实原因是她的房贷压力导致她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治疗她的疾病;一位残疾妇女选择安乐死仅仅是因为她没有用来活着的钱财;另一名被迫安乐死的患者则是因为他在治疗新冠疫情的过程中,不幸患上了严重的后遗症,并因此欠下巨额债务。
在对安省的一名男子Amir Farsood的采访中,他表示他的房东将要出售他正在居住的房子,他将要同时面临背部疾病的折磨和找不到房子的绝望感,而他每个月能在多伦多申请的补贴只有200加币而已,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绝望地选择安乐死。对于他来说,成为流浪者还不如死了算了。反转的是,在他收到来自群众的募捐补助之后,他毅然决然放弃了轻生的年头。尽管安乐死的初衷不是为了引导人们自杀,但是社会现实迫使他们认为这不过是一种更为体面的自杀方式罢了。
相比于政府在新冠疫情期间为残疾人发放的每人600加币的补助,他们为留学生发放了每人5000加币的补助。相比于能带来更大收益的留学经济,他们似乎想要借此削减那些相对来说穷苦的本国国民。当然,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如愿以偿。据数字显示,C-14和C-7法案为政府削减了价值1亿4千9百万加币的医疗保险,
安乐死或许是一种体现人道主义的方式,但是竟出现了“不人道”的结果。首先是在安乐死合法化之后,选择安乐死的人数大幅上升。截止2021年,安乐死人数从当年的2838人上升到10064人,并且2021年选择安乐死的人数还比2020年增加了32.4%。这五年来的安乐死人数占据死亡人数的3.3%,这也就意味着,有31664人死于人为原因。再结合这次的民意调查,一些群众愤怒地认为这是政府削减贫苦人民的一种措施。从将毒品合法化,让人们放纵地吸食毒品而死,到放任每年流浪汉人数持续增加,疫情似乎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揭开联邦政府伤疤的最后一块遮羞布。
若要证明政府在削减无家可归者,那些需要各种补助的人群数量上毫无建树,最好的例子便是看看无家可归者领取补助的食物银行怎么说的。, Mississauga Food Bank 的CEO Meghan Nicholls回应道,他们的员工在每日分发食物的时候会与那些人交流,但是大多数人都表现出对生活信心的丧失,他们也在认真考虑去申请安乐死的可能性。这样丧气的言论不仅仅让这些无家可归者感到绝望,也影响到公司员工的心情,公司高层也不得不为员工提供心理疏导。
除了流浪在外的人,老人们也面临着相似的情况。加拿大退伍军人事务部(Veterans Affairs case officer)部员Mark Meincke说道,一位来寻求神经治疗的女士和他说过,与其每天忍受那种脑袋撞墙式的折磨,还不如自杀。
那么既然青壮年、老人都已知晓安乐死,未成年人会不会也受到影响呢?答案是当然的,根据政府官方网站介绍,安乐死目前有两种。第一种是成年、有认知能力并患有严重且无法治愈的医疗疾病, 第二种是患有严重且无可就药的医疗疾病,包括严重疾病和残疾(2024年3月17日之前不包括精神疾病类别)其中严重疾病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绝症。残酷的是,第二种的满足条件内并没有年龄限制,也就是说,那些刚一出生就带有种种先天性疾病、先天残疾的儿童们也可以进行安乐死,只要他们愿意。
试想一下,假若一个人因为先天残疾,外加艰难的生活环境,承受种种压力,此时他们知道,有一种方式可以让他们摆脱现实的困难,他们会不会去选择安乐死呢?更何况,大家都知道加拿大对硬性毒品的管制一直很宽松,已经导致鸦片类药物泛滥。这种现象愈演愈烈,联邦议会为此在毒品议题上争吵多次,有联邦议员愤而说道:“人们在不断死亡,这是因为政策正在杀死他们。。。。更讽刺的是,让人们吸毒过量死亡的毒品,还是用加拿大纳税人的钱购买的。。。正是这样,导致了因为吸毒过量而死亡的人数成倍增长。”因为吸毒过量而流浪的人数逐年增加,而承担他们公共福利和服务项目的主要出资人,正是纳税者们。
那么,对于安乐死合法化,放宽限制后续的担忧是完全合理的。有了这种前车之鉴,谁知道安乐死限制的放宽,会不会是某种负面影响的推手呢?
安乐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它的合法化可以让那些被病痛折磨得痛不欲生的人们体面地离开,让人们觉得自己可以正大光明地去选择生还是死。并且,它参考医生的诊断结果,患者的意愿,使整个过程科学而可控。只是,不是所有安乐死的人们都是一腔情愿的,他们做出这个选择是迫于生活压力,那么这个局面是谁造成的呢?有个人的原因,也有社会和政府的原因,但是政府的职责是为了让人民的生活过得更加美好,而人民对政府的监督则一刻不能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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