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卑诗省府宣布修改条例,允许业主和租客通过电邮进行沟通,方便业主和租客的沟通。

此前,出租房屋专责小组(Rental Housing Task Force)提出了这项修改意见,获得了省府的批准,新条例将从2021年3月1日开始生效。

出租房屋专责小组表示,业主和租客都有通过电邮进行便捷沟通的需求,因此,他们建议将电邮作为可以接受的通知形式。根据修改后的条例,只要业主和租客中的一方向对方提供了电邮地址,业主和租客就可以用电邮进行文件往来。

之前,业主和租客必须面对面交流,或通过普通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换文件,或是将告示贴在门上,或以传真进行沟通。今后业主涨租、给租客发送通知,都可以通过电邮进行。

不过,虽然以前不允许业主和租客通过电邮等电子服务方法交换文件,但在无法使用其他交换方式的特殊情况下,仲裁员也会认可电邮方式。因此,业主与租客其实从很早之前就会用电邮进行交流了,也会用电邮交换文件,只是这种方式的合法性存在灰色地带。

在新冠疫情期间,由于业主和租客很难进行当面交流,住宅租务审裁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颁布了新规,允许业主和租客以电邮形式进行文件往来。今后,业主和租客便可以永久使用电邮服务。

另外,省府延长了此前的一项命令,允许省内的分契物业管理公司(Strata)在紧急状态期间,可以利用网上会议的形式,召开业主年会或特别会议。

省府是根据《紧急计划法》(Emergency Program Act),对相关法规进行了临时修订,自卑诗省进入紧急状态之后,为了遵循省卫生官限制50人以上的限聚令,各地的分契物业管理公司都将每月的固定会议,改为线上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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