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美国民主党人推动的第二次弹劾川普行动,大多数懂行的人都不抱希望。按照美国宪法规定,只有三分之二的参议员判定川普有罪,才能将川普定罪,而目前民主党参议员仅占一半比例,倒戈附和的共和党议员又微乎其微,所以弹劾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但是,从宪法及其实践角度来看,无论最终结果如何,美国参议院以56:44的投票同意审判川普,本身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在某种程度上,它让美国宪法弹劾条款拥有了新内涵。
美国宪法对于总统弹劾的规定,极其简单而模糊。它只是在几个地方分别表示,众议院独享弹劾权,参议院独享弹劾审判权,总统由于叛国、贿赂、其它重罪和轻罪而遭弹劾,并被判定有罪时,应予以免职。
此前,美国两院弹劾的都是在职总统,根据宪法条文行事即可,双方对程序没什么异议。但是,这次弹劾不同于以往。川普已经下台,不是在职总统,国会还有权弹劾他吗?
宪法只是规定国会两院拥有弹劾和审判“总统”的权力,没有具体说明“总统”是否包括下台的总统。而且,从宪法条文语气来看,它规定总统如果被判定有罪,应该予以免职,似乎主要指在任总统。
不过,这次弹劾行动将会澄清宪法弹劾条款的模糊地带,奠定一种权威的宪法理解。
从1月13日众议院投票来看,共和党议员似乎没有意识到弹劾的合宪性问题。弹劾提案不但顺利通过,而且未受到任何程序上的挑战,这实际上在美国历史上开创了一个重要先例,即美国众议院既能弹劾在任总统,也能弹劾下台的总统。
当弹劾案提交到参议院,川普团队和共和党人才恍然大悟,纷纷质疑参议院弹劾审判的合宪性。一些人认为,无论川普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参议院都无权审判,因为宪法不允许下台的总统接受弹劾审判。
共和党参议员兰德·保罗还提出一项关键动议,声称参议院审判川普将违反宪法。尽管该动议未能获得通过,但是50名共和党议员中的45名支持了他。这说明大多数共和党参议员都认为弹劾下台的川普违宪。
极力推动弹劾的民主党议员,当然持相反态度。他们宣称,总统在任期内犯下的罪行,都必须接受审判,哪怕是他下了台,否则就无法惩罚离任前夕犯罪的总统。
据《纽约时报》报道,众议院弹劾起诉负责人在一份文件中写道:宪法制定者担心,总统会不遗余力地为自己赢得第二个任期而滥用职权,所以总统在任期间的犯罪行动,都必须接受审判;如果连选举失败后煽动暴乱都不能被弹劾,那么很难想象还有什么罪行可以被弹劾。
这样一来,参议院是否有权审判川普,而不是川普有没有罪,就成了共和党与民主党争执的第一大议题。共和党人的想法是,如果能依据宪法确定参议院无权审判川普,弹劾就无疾而终,根本不必讨论川普的罪行了。
因此,当2月9日参议院开启审判程序后,第一个辩论和投票的问题,便是审判是否符合宪法。当天辩论中,川普律师团队辩称,让前总统遭受弹劾审判违反美国宪法,并指责民主党此举是出于政治动机,但投票结果显示,认定弹劾符合宪法的议员仍然超过了半数。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继众议院之后,参议院也将开创一个审判下台总统的先例:一个犯罪的总统,即使下台了,也将受到国会两院弹劾和追究,甚至被禁止再次参与公务。
尽管参议院审判的最终结果,仍然可能会如开篇所说,不会让川普成为阶下囚;很多川普的支持者,也仍然会质疑审判的合法性,但是这次弹劾和审判的开启,将为宪法弹劾条款提供一个有力补充,即国会两院有权弹劾的总统,既包括在任的,也包括下台的。
未来,除非有人告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又判定此举违宪,否则下台的美国总统受到弹劾和审判,将成为美国政治的一个惯例,美国宪法弹劾条款也将会把下台总统纳入其中。不过,从美国最高法院历史来看,大法官们是轻易不会介入这种“政治丛林”的,此次弹劾很可能会成为一个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