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温华裔社区流传着一份中英双语的“支持言论自由”的签名联署征集信,中文版的以微信小程序体现,英文版的在change.org推出。信的主要内容为:

“BC省长华裔顾问团成员余宏荣由于在粤语电台采访节目中说XJ的种族灭绝是一个谎言,而被13位‘华裔社区领袖’联名写信要求将其逐出省长顾问团。我们认为该联名信侵害了余先生的言论自由权利,他在节目后也公开解释了他的观点纯属个人。加拿大的言论自由受人权宪章保护,我们认为每个加拿大人都可以拥有不同的政治观点,这是民主国家的基本价值观。我们也尊重别人对余先生的言论有批评的自由,但对省政府施加压力去打压他人不同的意见是我们无法接受的,我们认为这是对加拿大核心价值观的直接践踏。

我们在此连署,声援余先生有发表不同观点的权利。加拿大的言论自由是国家的基石,包容及尊重不同的观点才是民主的真正体现。连署将以姓氏A-Z的方式排列,并在社交媒体及其他信息平台公开。”

事情的起因是3月31日,省法院退休法官余宏荣在星岛A1电台访谈中认为加拿大国会对中国问题的指控缺乏法律基础。

余宏荣

由于余宏荣是BC省长贺谨的“华人社区咨询委员会”成员,4月7日,十三位华裔联名发布了一封给省长贺谨的“移除公开信”,要求贺谨将余宏荣从咨询委员会中移除。公开信不仅罗列出对余宏荣访谈内容的否定,更深挖余宏荣的“历史材料”,将其几十年中的一些言论搜集整理,以证明余宏荣不具备成为咨询委员会成员的资质。结论是余宏荣会导致“整个华裔社区的名誉受到影响”(Our last concern is with the damage to the reputation of the entire Chinese community.)

据《星报》的后续报道可知,省府虽未直接表态“移除”余宏荣,但是贸易省务厅长周炯华办公室的回应说,余宏荣的咨询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已经于2月份到期,且余宏荣未寻求连任。意即,余宏荣已经被“移除”。

对这个结果,十三位发出“移除公开信”的人士并不满意。在《星报》采访中,十三人之一的列国远除了质疑周炯华的声明,还质疑省长的这个咨询委员会成员的筛查程序:

“列国远又指出,周炯华在声明中称,余宏荣在咨询委员会的任期2月已经到期,且他不会再寻求连任,如果这是事实的话,余宏荣自己应非常清楚,为何在3月30日的电台采访中,被介绍为华人社区咨询委员会的委员时没有予以否认?而周炯华为何一开始解释说,余宏荣是以个人身份发表讲话,而非代表委员会?她认为,这些前后不一致很可能是周炯华给‘台阶’让余宏荣下。此外她说,周炯华在声明中说,很确定余宏荣在期满后不会寻求连任,这更提出了另一个问题,看起来是否连任只是当事人是否想要寻求连任,只要他想做就可以继续做,当选为顾问似乎没有一个筛查程序。”

省长的“华人社区咨询委员会”并非属于省府公务员,而是一个义务人士团体。尽管没有薪金,可是貌似入选“竞争激烈”。根据《明报》报道,2014年10月的咨询委员会提名时,唐炳光、列国远、朱伟光被NDP提名,但朱伟光未获得加盟邀请;列国远本已获得邀请,可是为了支持朱伟光,也拒绝成为咨询委员会成员。

此次“移除公开信”署名的十三人中也包括朱伟光。作为参加过筛选的列国远如今质疑省府的筛选程序,想必不是空穴来风,自有其体会和理由。列国远还进一步要求省府将余宏荣从“华裔加拿大人博物馆”董事会中移除,“她敦促省长贺谨给予正式答复,确保他们的担忧都得到妥善解决”。

针对十三人的声明、表态,近日广泛传布于网络的“支持言论自由”的公开信产生了。

Ivan Pak

支持方的理由很简单——根据加拿大的人权宪章,每一位加拿大人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无论其观点是否与政府的观点一致。余宏荣作为华裔加拿大人,同样具备这一权利。他的观点属于个人、仅代表他本人的看法,怎么可能令“整个华裔社区的名誉受到影响”?而十三人联署的“移除公开信”以此为理由之一要求余宏荣被从咨询委员会中移除,并在其已经被从咨询委员会移除后更进一步要求从华裔博物馆董事会中被移除,显然是对余宏荣言论自由的践踏。

另外,十三人“移除公开信”认为,余宏荣发表了不同于华裔社区的“主流”的观点,便不适合担任咨询委员会成员的理由更值得商榷。首先,华裔社区的组成相当复杂,移民来源地、宗教、语言、文字、政治观念各异等等,很难说什么是“主流”观点,更不可能被什么人或组织代表。

其次,咨询委员会属于顾问,本来的工作就应该是提供各自的观点,而非附和政府。政府组织顾问委员会的目的是倾听不同的声音,不是为了被“拍马”。

再者,加拿大是一个民主的国家,即使政府中也允许不同的声音。否则反对党党领奥图尔怎么可能在国会中成天质疑特鲁多的各项决定呢?

至于在“移除公开信”中余宏荣反对加拿大立场(anti-Canada stands)等等指责则相当不妥当,不止是“扣帽子”,更是在罗织罪状。这不成了“因言获罪”了吗?有问题说问题,有异议讨论异议,凭什么强加上这些罪名?如此公然随意为他人定思想罪、政治罪,这样的判断可信吗?

为什么不跟着加拿大政府论断一致就不行呢?麦卡锡主义的危害已经证明了对华裔怀疑论的错误。世界是多彩的,观念是多元的。欲意维护自由的人,请不要去砍断他人的翅膀。

正如被称为新冠疫情“吹哨人”的李文亮曾说:“一个健康的社会不应该只有一种声音”,无论是十三人、三十人、三百人甚至三万人反对余宏荣的观点都很正常。但是,如果余宏荣由于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而被责罚、声讨,被迫终止工作,在加拿大来说,就不正常了。

“支持言论自由”的联署信发出后,不到16小时,小范围扩散的中文版即有百余人签字。目前为止,英文版签名者千人,中文版签名者两百余人。这些签名者所珍视的是加拿大的言论自由,他们捍卫余宏荣表达自己的观点的权利。

《伏尔泰传》的作者说:“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以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如果余宏荣因言获罪,那我们这些草民距离被封口的日子还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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